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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

从手术失败到索赔无门:一场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的患者求索

  在南方某省会城市,45岁的林女士因长期腰痛困扰,2023年春在一家私立医院“康健医疗”预约了椎间盘微创手术。医院宣传“微创无痛、当天出院”,医生信誓旦旦保证成功率高达95%。林女士满怀希望签下医疗服务合同,支付了8万元费用,却未曾料到,手术不仅未能缓解疼痛,反而让她失去了行走能力,将她推入了一场漫长的法律较量。

  故事的开端:信任与手术

  签约时,医院提供了一份标准合同,注明手术费用8万元,包括术前检查、手术及术后护理,特别强调“因个体差异,效果因人而异”。林女士虽对条款有些疑惑,但医生热情的讲解和医院的资质证书打消了她的顾虑。手术当天,主刀医生声称一切顺利,林女士被送回病房休息。然而,术后第二天,她发现双腿麻木,无法站立,疼痛比术前更甚。

  林女士慌忙找医生询问,对方却轻描淡写地说“术后反应正常,多休息就好”。一周后,症状未见好转,她转到公立医院检查,结果令人震惊:手术中神经被误伤,导致下肢永久性损伤。林女士找到康健医疗讨说法,院方却推说手术已按约定完成,损伤属“医疗风险”,与医院无关。

  纠纷爆发:责任的推卸

  林女士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要求康健医疗退还8万元费用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及残疾赔偿金共计80万元。她提交了合同、缴费单据、术后诊断书及公立医院的鉴定报告,证明损伤与手术直接相关。律师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8条,强调医疗机构在诊疗中若有过错,应对患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康健医疗则辩称,手术符合医疗规范,损伤属不可预见的并发症,且合同已提示风险,林女士自愿承担后果。医院提交了手术同意书,上面确实有林女士的签名,注明“知晓手术可能失败或引发并发症”。庭审中,院方还请来一名专家证人,试图证明神经损伤在微创手术中“偶有发生”,不构成过失。

  法庭交锋:过错的认定

  案件的关键在于医院是否存在过错。林女士的律师申请司法鉴定,结论显示,主刀医生在操作中未准确避开神经,且术中记录缺失关键步骤,存在明显技术失误。鉴定还指出,医院术前未充分告知神经损伤的高风险,同意书中的提示过于笼统,未能达到《民法典》第1219条要求的“明确说明”标准。

  康健医疗反驳称,鉴定偏向患者,手术难度高,医生已尽合理注意义务。庭审中,林女士提交了一段术后与医生的对话录音,对方承认“刀可能偏了一点”,这一证据直接动摇了医院的辩护。2024年7月,法院判决认定康健医疗在手术中存在过错,未尽告知义务,构成违约与侵权并存,判令退还手术费8万元并赔偿损失50万元,总计58万元。

  结局与代价

  胜诉后,林女士却未能松一口气。康健医疗账户资金不足,执行阶段仅追回10万元,剩余款项因医院申请破产而悬置。林女士坐在轮椅上,看着判决书苦笑:“官司赢了,腿却回不来。”她花费近20万元治疗费,生活陷入困境,而医院负责人早已悄然转移资产,留下空壳。

  这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揭示了私立医院监管的漏洞与患者维权的艰难。法律虽判定医院担责,但赔偿的实现却遥遥无期。对林女士而言,合同不仅是治疗的凭证,更是信任的代价。在手术刀下,患者的知情权与医生的责任,远比纸面条款更沉重。

  林女士的故事敲响警钟:医疗合同虽有保障,风险却无处不在。术前的谨慎询问与术后的及时取证,或许是患者在法律与健康双重博弈中的唯一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