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7-5895-3383

合同效力

从度假承诺到退款无望:一场旅游合同纠纷中的家庭失落

  在华东某城市,36岁的徐先生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计划在2023年暑假来一场期盼已久的云南之旅。他通过一家名为“乐途旅行社”的公司预订了为期7天的“丽江-大理-昆明”豪华团,团费总计2.8万元。旅行社宣传“五星酒店、专车接送、美食体验”,让徐先生一家满心期待。然而,旅行尚未开始,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不仅打碎了他们的假期梦想,还将他们拖入了一场旅游合同纠纷的漩涡。

  故事的开端:签约与期待

  徐先生是在朋友推荐下联系到乐途旅行社的。业务员小张热情地介绍了行程亮点,并提供了合同模板,注明团费2.8万元,包括交通、住宿、餐饮及景点门票,特别承诺“因不可抗力取消行程,全额退款”。徐先生仔细核对后签字,支付了全款,小张还额外赠送了一份“旅行保险”,让他倍感放心。出发前,他特意请了年假,孩子们也早早收拾好行李,憧憬着彩云之南的美景。

  然而,出发前一周,小张突然来电,称因“当地政策调整”,行程取消,承诺一周内退款。徐先生虽失望,但想到合同有保障,便耐心等待。然而,一周过去,退款迟迟未到,小张的电话开始无人接听,旅行社的微信公众号也停止更新。徐先生驱车前往旅行社门店,却发现大门紧锁,门口贴着“暂停营业”的告示。

  纠纷浮现:失联与追责

  徐先生拨打12315投诉,得知乐途旅行社因资金问题已被多家客户举报。他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旅游合同纠纷为由,要求退还团费2.8万元并赔偿违约金1万元(按团费的30%计算)。他提交了合同、转账记录及与小张的通话录音,证明旅行社单方面取消行程且未履约退款。律师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强调合同一方未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乐途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虽未出庭,但委托律师辩称,行程取消属“不可抗力”,因云南突发疫情管控,公司无法经营,退款延误属无奈之举。律师提交了一份当地政府的防疫通知,试图免除责任。徐先生的律师则反驳,疫情虽属不可抗力,但旅行社未及时通知并拖延退款,构成违约,且合同签订时并未处于疫情高峰,旅行社应承担预见不足的责任。

  法庭交锋:不可抗力的界限

  庭审中,案件焦点集中在“不可抗力”的适用范围。法院调取了旅行社的财务记录,发现其早在签约前已欠下巨额债务,取消行程并非单纯因疫情,而是资金链断裂的直接结果。徐先生的通话录音显示,小张曾承诺“退款没问题”,却未提及公司困境,存在故意隐瞒。法官依据《民法典》第180条,认定不可抗力需客观且不可避免,而旅行社的经营不善属内部原因,不得免责。

  2024年2月,法院判决乐途旅行社退还徐先生团费2.8万元并支付违约金0.8万元,总计3.6万元。然而,执行阶段,旅行社账户仅剩数千元,公司负责人申请破产,退款化为泡影。徐先生一家不仅假期泡汤,还白白损失了2.8万元,孩子们的失望让他倍感愧疚。

  结局与反思

  “这场官司打得窝心,钱没拿回来,假期也没了。”徐先生叹道。他事后才知道,乐途旅行社曾因虚假宣传被罚款,却仍在低价揽客,早已资不抵债。对旅行社而言,合同成了圈钱的工具,而对徐先生一家,信任成了代价。

  这起旅游合同纠纷暴露了旅游行业的乱象:低价诱惑、夸大宣传、履约无力。法律虽判定旅行社担责,但执行的困境让胜诉形同虚设。在旅游热潮中,合同不仅是行程的保障,更是风险的放大镜。徐先生的故事提醒每一位消费者:签约前的资质核查,或许比广告词更值得信赖。